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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说明:
某中国公民2016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当月工资3300元未超过扣除标准,计算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24000-(3500-3300)]÷12=1983,找税率为10%、105,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注:
(1)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年终奖金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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