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规定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
2.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划分及纳税义务
纳税人类别 |
判定标准 |
承担的 纳税义务 |
解释 |
居民 个人 |
只要具备一个就为居民个人: ①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②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 |
负有无限 纳税义务 |
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非居民个人 |
以上两条均不符合,即: ①在中国境内无住所 ②在中国境内不居住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 |
承担有限 纳税义务 |
仅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简化:
纳税人 类别 |
判定标准 |
承担的纳税义务 |
解释 |
居民 个人 |
①习惯性居住 ②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 |
无限纳税义务 |
境内境外所得都缴个人所得税 |
非居民 个人 |
以上两条均不符合 |
有限纳税义务 |
仅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