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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有误该怎么办?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申报错误是否可以更正?

1.扣缴单位哪些情形下需进行更正预扣预缴申报?


答:扣缴单位存在以下情形需要进行更正预扣预缴申报:

 ①预扣预缴申报明细存在信息有误:如人员信息有误,错报、漏报收入,相关的扣除金额错填;

②预扣预缴申报明细申诉属实:有属实的被任职、被收入申诉。

2.扣缴单位可通过哪些途径进行预扣预缴更正申报?


答:扣缴单位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以下简称扣缴端)自行更正,也可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更正申报。




注意

①如果更正涉及月份已在办税服务厅更正过的或者扣缴端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则扣缴单位目前只能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更正申报。

②如果扣缴单位的员工已经完成汇算且已完成退补税流程,扣缴单位仍需要更正该员工的预扣预缴申报数据,且需员工本人和扣缴义务人一同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更正操作。

如:A单位10人,2人已完成汇算,8人未完成汇算。未完成汇算的8人可在扣缴客户端进行更正;已完成汇算2人的更正,需前往大厅端进行更正,纳税人再行汇算。

扣缴义务人可在扣缴端更正所属期1年以内的申报,若超过期限需前往大厅进行更正。

如:2020年6月可以更正2019年6月以后的申报,2019年6月及6月以前的申报需前往办税服务大厅进行更正。

④预扣预缴更正申报时需逐月进行更正。如更正8月预扣预缴申报表,则需对8、9、10、11、12月份的预扣预缴申报进行逐月更正。

3.自然人纳税人哪些情况需进行更正申报?


答:作为自然人,更正申报包括两方面:

①预扣预缴的更正申报:申报数据有误(如:错报、少报收入,减除费用累计数有误,错填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免税收入、减免税额等)、从未任职、被收入。

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更正申报:年度汇算申报有误(如:一次性奖金选择并入或并不入综合所得,劳务报酬未新增申报,减除费用累计数有误,错填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免税收入、减免税额,误删收入数据,被收入申诉不实,错误申报捐赠扣除等)。

4.自然人纳税人怎样更正申报?


答:①预扣预缴申报存在错误时,需要联系扣缴单位更正预扣预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后,纳税人发现年度汇算申报数据有误,可以在APP端或Web端进行更正、作废;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更正年度汇算申报(若申请退税,退税进度状态显示“税务机关审核中”可以更正或作废;退税进度状态显示“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待发送国库”、“国库处理中”、“国库处理完成”只可以更正,不可以作废。)。如果发现预扣预缴申报数据有误,需联系扣缴单位更正预扣预缴申报。




特别提示

年度汇算期间,纳税人每月可使用APP端或者Web端更正、作废的次数累计只有5次,若超过上限,仍需更正或作废申报,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更正路径如下: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已完成】—【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更正】—【更正年度自行申报】—【更正申报】

操作流程图如下: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操作同理。


----来源于四川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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