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无住所个人(高管人员除外)为例
境内居住时间 |
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 工资薪金所得 |
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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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负担 |
由境外雇主支付并负担 |
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负担 |
由境外雇主支付并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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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纳税人 |
无住所个人 |
≤90天 |
征 |
免 |
不征 |
不征 |
>90天且<183天 |
征 |
征 |
不征 |
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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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纳税人 |
无住所居民个人 |
≥183且≤6年 |
征 |
征 |
征 |
免 |
>6年(第7年≥183)# |
征 |
征 |
征 |
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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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住所个人 |
征 |
征 |
征 |
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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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在境内居住满183天,且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 本表不考虑税收协定的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