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
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案例说明
卫某2016年承包某市A服装厂,享有利润支配权,分别在6月、12月两次取得承包经营利润60000元、50000元,同时每月从该服装取得工资1000元。则卫某2016年所得计算如下: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年所得=经营利润+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50000+60000+12000
=121000(元)
2016年卫某的年所得=121000元>120000元
年度终了,如果卫某还有其他项目所得,应合并计算年所得,卫某需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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