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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国家税务局的规定)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三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险、一金中的三险是指个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的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一金是指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扣除数是3500,(个税起征点35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个人承担养老保险、失业、医疗-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速算扣除数

应发工资薪金额

应缴个人所得税

含税级距

税率(%)

(元)

(元)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5000

45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8000

34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12500

124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38500

774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58500

1374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83500

2249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90000

2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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