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应税项目 |
注意事项 |
税率 |
扣除方法 |
扣除标准 |
应纳税额计算 |
备注 |
1 |
工资、薪金所得 |
一、下列项目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3%-45%) |
定额扣除 |
月扣除3500元 |
税额=【全月工资、薪金收入-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3500 (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全年一次性奖金(两种情况) |
2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比照此税目征税。 |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35%) |
会计核算办法扣除 |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
税额=(全年收入-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 |
3 |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
承包方式分两种: |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 |
税额=(全年收入-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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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劳务报酬所得 |
常见的如: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咨询、讲学、翻译、录音、录像、演出、表演、技术服务、经纪服务等。 |
20%比例税率,加成征收 |
定额和定率相结合扣除办法 |
每次收入≤4000元:定额扣800元 |
(1)收入≤4000 |
/ |
5 |
稿酬所得 |
1.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
20%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
(1)每次收入≤4000元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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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而取得的所得。 |
20%比例税率 |
(1)每次收入≤4000元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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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取得 |
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 |
20%比例税率(居民住房租赁按10%) |
定额和定率相结合扣除办法 |
每次收入≤4000元:定额扣800元 |
(1)每次(月)收入≤4000元的 |
1、个人出租住房征税适用综合税率,共分三档: |
8 |
财产转让所得 |
1.目前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20%比例税率 |
会计核算办法扣除 |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
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
/ |
9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 |
20%比例税率 |
无费用扣除 |
以每次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
税额=收入*20% |
个人取得境内上市公司的股息所得减按50%征收个人所得税。 |
10 |
偶然所得 |
1.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20%比例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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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个人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