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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综合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上“1-4”合并又称综合所得。对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是按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否则为非居民个人,对非居民个人以上“1-4”是按月或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综合所得个税税率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三、案例讲解

A居民2025年度综合所得应税收入额为578000元,当年支出如下:

a、按规定缴纳三险一金50000元,b、发生符合扣除标准的住房贷款利息12000元,c、符合扣除标准的子女教育支出12000元,d、符合扣除标准赡养老人支出24000元,e、通过民政局向希望工程捐赠150000元。

解析:

扣减公益捐赠前的应纳税所得额=578000-60000-50000-12000-12000-24000=420000(元)

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限额=42000x30%=126000(元)

实际应纳税所得额=420000-126000=294000(元)

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

应纳所得税=294000x20%-16920=41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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