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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界定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收入。
2、计税依据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税率:基本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14%
4、应纳税额的计算
(1)原始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原始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张某2016年2月取得稿酬5000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1-30%)=5600(元)。 
5、计征方法:按次计征
(1)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6、举例说明
某作家写作一篇小说在晚报上连载3个月,报社每月支付其稿酬4000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3×(1-20%)×20%×(1-30%)= 13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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