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 级数 | 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 | 20 | 0 |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表中的含税级距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每次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收入额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依据
| 收入额(A) | 减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后(B) | 计税所得额(C) | 应缴个人所得税额(D) | |
| A | B=A-A×5.5% | C=B*(1-20%) | C不超过2万 | D=C*20% | 
| C超过2万至5万 | D=C*30%-2000 | |||
| C超过5万 | D=C*40%-7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