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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子女教育

1.谁能扣?

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或接受学历教育的父母

2.扣多少?

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接受教育范围

学前教育阶段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4.起止时间

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为年满3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接受学历教育的,为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当月至结束的当月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连续计算

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连续计算

5其他规定

(1). 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配偶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二、举例说明

纳税人小张和小李是夫妻,有两个子女,大女儿A目前就读某大学一年级,二女儿B刚4岁,就读某私立幼儿园。

享受政策情况:

1. 都符合扣除政策,1个孩子1000元/月,每个月可扣2000元;

2. 可以在一方扣2000元/月,也可以夫妻两人平摊,一人扣1000元/月,一经选择,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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